宪法宣传周 | 工作方案印发

2021-11-27

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


关于印发《2021年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


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宣传部、司法厅(局)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、司法局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公室,中央军委政法委综合局:




 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,将迎来第四个“宪法宣传周”。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制定了《2021年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

 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情况,请于12月10日前报全国普法办。




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


2021年11月12日


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